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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和碳中和:中国的计划和解决方案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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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巩固支持和保障体系

中国正不断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标准等相关方面的基础能力,同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经济支持政策和市场机制,系统性地推进碳减排工作。

1. 不断提升基础能力

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中国通过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核算方法,完善了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针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引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相关国家标准,完善了这些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机制。同时,通过建立定期管理和更新流程,改进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机制。此外,中国还启动了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一版收录了近300个排放因子。

完善碳峰值和碳中和标准及衡量指标。中国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碳峰值和碳中和目标标准框架,共发布了110项国家标准,涵盖企业碳核算、能源效率和能耗、碳减排等领域。 循环经济该国致力于发展绿色产品和碳减排技术。同时,该国也在加强碳计量能力建设,已批准设立11个国家计量基准、71种计量标准设备和134种与碳排放相关的标准材料。国家碳计量中心的建设也取得了进展。

加强碳足迹管理。中国通过发布《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等标准,巩固了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基础。该标准为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了通用规则,并发布了13项国家产品碳足迹标准,涵盖电解铝、畜产品、塑料制品、内燃机等重点产品。此外,还发布了两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推荐组标准,共计38项组标准,涵盖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重点产品。2023年和2024年电力碳足迹因子也已发布。同时,中国完善了产品碳标签认证体系,并开展了产品碳足迹试点工作,涉及10类重点产品和26家认证机构。此外,中国还组织对碳排放核查、检验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提升检验和检测技术的配套能力。

2. 采取有效的支持政策

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中国出台并完善了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税收和价格政策。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量约占此类产品总采购量的85%。优化了绿色电力定价政策和绿色投资政策,完善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并实施了支持碳减排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完善了气候投资融资政策框架,启动了23个地方气候投资融资试点项目,并引导地方政府构建气候投资融资项目池。到2024年底,中国本币和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36.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近70%的贷款流向了具有减排效果的项目。同年,绿色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达人民币3331.5亿元,绿色债券发行额达人民币6814.3亿元,是2020年的2.5倍。

第五组:碳排放减少设施

碳减排融资机制(CERF)是中国推出的一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通过特殊安排,该机制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金融机构随后向清洁能源、节能和碳排放三大重点领域的企业发放碳减排贷款。 环境保护以及碳减排技术。截至2024年底,中央应急基金余额约为人民币4385亿元,为金融机构发放总额超过人民币1.3万亿元的碳减排贷款提供支持。

中国推行大规模装备更新换代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促进先进装备的生产和应用,提高先进产能占比,鼓励居民更广泛地使用高品质耐用消费品,中国已推出大规模装备更新换代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计划。这不仅是一项经济政策,更是一项旨在推动绿色转型升级的长期气候政策。

2025年1月至8月,新能源汽车占汽车置换销量的60%以上,能效等级为1级(最高能效等级)的家用电器占家电置换销量的92%;全国新增社区智能回收设施9000余座。预计2024年至2025年间,更新换代政策将实现相当于69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效果,并减少1.7亿吨以上的碳排放。

3. 促进科技创新作为一项推动因素

加强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的创新。中国高度重视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技术基础研究,这使得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领域不断取得突破。2024年,中国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的绿色低碳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达6356件,是2020年的2.3倍,连续第四年位居世界第一。

第六部分:风能和光伏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升级

光伏电池技术正快速迭代,重点在于提高转换效率。中国光伏企业持续加强研发能力,推动了多种高效电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目前,国内钙钛矿电池的最高转换效率已达34.6%,国产异质结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超过25.2%,位居世界前列。

风电技术也在不断升级,重点在于扩大单机容量。在海上风电方面,全球最大的单机容量为26兆瓦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已安装完毕;18-20兆瓦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已并网发电;16兆瓦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已实现集群运行。在陆上风电方面,已安装单机容量为12-15兆瓦的机组,并已实现10兆瓦机组的规模化部署。预计到2024年,陆上和海上新增单机容量将分别达到5.9兆瓦和10兆瓦,是2020年的两倍以上。

推动先进适用型绿色低碳技术的应用。中国持续推进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已分两批发布148项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分五批发布227项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并加强成熟、先进、适用型低碳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中国出台节能减碳技术及装备清单和重大环保技术及装备清单,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节能减碳污染技术。

4.逐步完善市场导向机制

完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制度框架。2021年7月,中国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涵盖电力、钢铁、水泥、铝冶金等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60%以上。截至2025年9月底,该市场累计交易额达7.28亿吨,累计交易额约498.3亿元人民币。

中国在构建自愿性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市场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24年1月,中国正式启动全国自愿性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市场(中国核证减排市场),并推出了包括植树造林碳封存在内的六类项目的核算方法。截至2025年10月底,共有31个项目注册,实现减排量1504万吨,累计交易量约323万吨,交易额约2.7亿元人民币。

增强绿色证书和绿色电力市场的活力。绿色证书现已覆盖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全部内容。截至2025年8月底,中国累计发行绿色证书约69.2亿张,其中约46.6亿张可交易。中国于2021年9月正式启动绿色电力交易市场,截至2025年8月底,中国电力交易中心已完成绿色电力交易205太瓦时,同比增长43.3%。

六、全球气候治理的强劲动力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广泛参与和集体行动才能应对。中国秉持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的承诺,正在为全球气候治理开辟新的道路。

1. 参与并领导全球气候治理

中国始终是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先锋力量。中国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的签署、生效和实施,并大力倡导《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下的《巴黎协定》所设定的目标、原则和框架。中国秉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能力原则,致力于通过合作构建公平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实现互利共赢。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建设性地为《巴黎协定》的缔结、签署、生效和实施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此外,中国还通过二十国集团、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等一系列多边渠道,在《巴黎协定》之外开展谈判和实质性工作,以期达成广泛共识。

第七小组为《巴黎协定》的缔结和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持

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出席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气候变化合作共赢、公平、平衡治理机制》的讲话。他的讲话有助于明确更广阔的愿景,凝聚各方力量朝着共同目标努力,达成最广泛的共识,为《巴黎协定》的达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动力。

作为《巴黎协定》的首批签署国之一,中国于2016年9月交存了《巴黎协定》批准书,在协定的签署和实施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2025年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与公正转型领导人会议上以视频方式发表了题为《共同应对时代挑战,携手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讲话。他在讲话中呼吁各国坚持多边主义,深化国际合作,加快公正转型,加强务实行动。他强调,无论世界如何变化,中国都不会放慢气候行动的步伐,不会减少对国际合作的支持,也不会停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努力。他的讲话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注入了信心和动力。

2025年9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峰会上发表题为《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共谱全球气候治理新篇章》的视频讲话,宣布了中国新的国家自主贡献。这些新的国家自主贡献体现了中国对多边主义的承诺和对《巴黎协定》的支持,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角色。

过去十年间,习近平主席多次重申中国对《巴黎协定》的坚定承诺,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了信心和动力。

落实《公约》和《巴黎协定》。中国按照《巴黎协定》的要求,在其国家气候行动计划(即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展现了最高的雄心,采取了最实质性的行动措施,并坚定不移地推进其目标。中国积极履行报告义务,按时按质编制和提交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国家信息通报、两年期更新报告和两年期透明度报告,展现了高标准和持续的合规性。

2.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推进绿色发展

随着中国与其他“一带一路”伙伴国家在绿色基础设施、能源和交通领域的合作不断扩大,“绿色”已成为高质量“一带一路”合作的标志性特征。

在绿色能源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中国已与东盟、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联盟、中东欧国家、上海合作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六个区域组织构建了能源合作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34个国家建立了能源伙伴关系;并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多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伙伴国开发了众多清洁能源项目,为这些国家的绿色能源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绿色发展标准和规范的制度性对接。中国持续推进绿色低碳产业技术标准与“一带一路”伙伴国标准的对接,推动绿色电力、绿色电力证书和碳足迹等标准的互认。同时,中国在绿色项目筛选、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强了与伙伴国的制度性对接。为营造有利的投资环境,中国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绿色基础设施的物理连通性。在与“一带一路”伙伴国开展电力和交通基础设施合作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低碳环保原则,贯穿规划、建设和运营的整个过程。中老铁路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条电气化铁路与传统柴油机车相比,碳排放量减少了70%以上;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贝巴环城公路也体现了这一点,该项目采用了城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和雨水收集系统等创新绿色解决方案。水循环利用 可显著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的系统。

3. 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开展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

中国秉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高标准、高质量国际合作,尽己所能向南方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

绿色产品贸易。中国持续为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优质、高效、低碳的能源解决方案。其光伏、风力发电设备和新能源汽车已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供应全球70%的风力发电设备和80%的光伏组件,分别帮助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降低了60%以上和80%以上。“十四五”期间,中国出口的风力发电设备和光伏产品已帮助其他国家减少了约41亿吨碳排放。

绿色科技合作。中国秉持开放包容的原则,拓展绿色低碳创新合作,启动了碳中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计划,构建了区域性国际低碳组织和绿色低碳技术国际合作平台。截至2025年10月底,中国已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署了120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并加入了200多个相关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

深化南南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通过融合绿色愿景、绿色技术和清洁能源的整体方法,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自2016年以来,中国已为此提供和调动了177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资金。截至2025年10月底,中国已与43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55份关于南南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谅解备忘录,并举办了300多场能力建设培训。

结论

人类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共享着同一个星球和共同的命运。面对气候变化,采取切实行动、展现牢不可破的团结以及开展前瞻性合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

中国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坚定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过去五年,中国在实现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指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减排、污染治理、绿色发展和经济增长工作。这些举措促进了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绿色发展。中国致力于走经济产出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的稳健道路,这不仅为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注入了强劲动力。

展望未来,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应对全球气候挑战,保护绿色地球,创造一个更清洁、更美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