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政策新规汇总(2025年11月)| 各国关税调整、出口管制及港口航运新政策全面概述
一、美洲
美国
自11月9日起,美国对部分中国制造的港口设备加征100%的关税(即原关税税率翻倍),其中包括岸桥、集装箱底盘及其零部件。此举旨在削弱中国在海运物流设备领域的竞争力,直接影响中国出口企业以及全球港口设备供应链。
自11月1日起,美国对进口中型和重型卡车及其零部件征收25%的关税,并对进口客车加征10%的关税。虽然这项政策主要针对美墨加协定(USMCA)成员国,但其豁免条款要求企业将生产转移到北美,从而导致全球汽车供应链成本上升。
针对上述与卡车相关的关税,美国此前提供了 90 天的豁免期:中美两国暂停征收 24% 的额外关税,直至 11 月 10 日,仅保留原有的 10% 基本关税。
背景说明:一份美国贸易监测报告显示,美国将越来越多地使用“第 232 条款”等措施,对被认为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或造成产业依赖的进口产品征收关税。
墨西哥和加拿大
根据美墨加协定框架,原定于2025年1月1日实施的纺织品和农产品关税配额已延长至年底。然而,截至11月,部分配额的使用率已接近上限。企业需提前做好规划,以避免关税成本上升。
自11月4日起,墨西哥实施了新的“低功率无线电设备技术规范”,要求四类低功率设备(例如无线麦克风和助听器)符合新标准。该规范不包括国家频率分配表(NFAT)中指定的用于紧急通信和公共安全的专用频段。
智利
自10月25日起,智利取消了价值低于41美元包裹的增值税豁免。跨境直邮订单金额在0至500美元之间的买家需预付19%的进口增值税。这项新规涵盖所有电商平台,旨在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并平衡跨境电商与本地零售之间的竞争。
巴西
2025年6月10日,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BPTO)颁布了第INPI/PR15/2025号法令,正式承认缺乏“固有显著性”的商标可以通过提供使用证据来证明其具有“后天显著性”或“第二含义”,从而获得商标保护。该法令将于2025年11月28日生效,旨在使巴西的商标审查实践与国际标准接轨。
二、欧洲
欧盟
欧盟第2025/2083号条例于10月20日生效,该条例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引入了基于“单一数量门槛”的豁免机制。每年进口量低于50吨的CBAM涵盖商品(例如钢铁和铝)可免于申报义务;但超额进口将面临每吨隐含排放量300至500欧元的罚款。
同时,为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采购所需凭证的比例已从 80% 降至 50%。
自去年11月以来,欧盟一直在制定新规:向欧盟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国企业将被要求披露电池技术和控制系统等核心技术,并使用欧洲本地工人及零部件。此举旨在扶持欧洲本土产业,但也可能加剧中欧贸易摩擦。
《工业加速器法案》草案提议,所有非欧盟企业必须从欧盟境内采购至少40%的电池和储能等关键领域产品的原材料和制造工艺。如果企业拒绝技术转让,则必须与欧盟当地企业成立合资企业,其中欧盟当地企业持股比例不得少于35%。
鹿特丹港(荷兰)和安特卫普港(比利时)
自1月1日起,鹿特丹港实施了6%的关税上调,同时引入了船舶环境指数(ESI)和载重率折扣。ESI评分高或满载的船舶可享受关税减免。
安特卫普港同时将关税提高了 2.86%,重点是支持绿色航运和数字化转型。
三、亚洲
中国
自11月8日起,中国对稀土矿物全产业链(包括开采、冶炼、分离和磁性材料制造)实施了严格的出口许可证制度,并引入了“0.1%门槛机制”:凡海外产品中含有0.1%或以上源自中国的受控成分,均需获得出口许可证。此举将直接影响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全球供应链。
该政策同时生效,将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纳入出口管制范围。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须标注“两用物项编码”,限制向敏感技术领域出口。
日本和韩国
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自去年11月以来,中国、日本和韩国持续降低关税,涵盖汽车零部件、农产品及其他商品。例如,日本对华水果出口关税将从8%降至4%,汽车零部件关税将从10%降至5%。
韩国企划财政部决定自 11 月起缩小燃油税豁免范围,同时将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LPG 丁烷)的减税措施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底。
印度
自11月1日起,印度要求太阳能组件进口商在“可再生能源设备进口监控系统”上注册钢化安全玻璃和光敏半导体器件等产品,注册有效期为三个月。此举旨在促进当地光伏产业发展,但可能会延缓项目实施并增加进口成本。
东盟/东南亚国家
2025年10月26日,东帝汶在东盟峰会上正式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第11个成员国。这标志着东盟区域合作进入了“正式成员”阶段。
自 5 月以来,缅甸已对 9 个 RCEP 成员国实施了关税减免,并将从 11 月起进一步扩大减免范围至电子产品和纺织品。
美国已与马来西亚、泰国和其他国家签署协议,维持 19% 至 20% 的关税税率,同时对包括半导体和农产品在内的 1711 项关税项目给予豁免。
关于港口自动化和物流改革:雅加达港计划于 11 月启动集装箱码头的自动化改造,引入人工智能调度系统以提高效率;越南海防港已启动“绿色港口”计划,为使用低硫燃料的船舶提供港口费用折扣。
越南国家银行发布第27/2025号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跨境汇款超过1000美元以及境内电子汇款超过5亿越南盾(约合13.5万人民币)均须向中央银行申报。携带超过5000美元现金或300克黄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出入境的个人也须主动向海关申报。
四、中东
沙特阿拉伯
自10月29日起,沙特阿拉伯要求所有抵达其海港的货物必须通过FASAH国家单一窗口平台提交预先舱单申报。远洋运输的货物必须提前72小时申报,逾期申报将处以罚款。此举旨在提高清关效率,并支持该国“2030愿景”物流枢纽的发展。
沙特港口强制实行托盘装卸政策:沙特港口于6月启动了货物托盘化装卸系统,过渡期至2025年5月。从11月起,除散装货物、重型机械和其他豁免物品外,一般货物运输必须使用托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
自11月1日起,阿联酋对价值超过150迪拉姆(约合41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包裹征收5%的增值税,此前的起征点为1000迪拉姆。此举旨在规范电子商务市场并增加财政收入。
五、非洲
南非
作为贸易政策审查的对象,世界贸易组织(WTO)于9月对南非的贸易政策进行了审查,并指出南非2025年的平均最惠国(MFN)关税为13.9%。为应对国际竞争,南非计划从11月开始对某些农产品(例如葡萄酒)实施出口补贴。
港口升级与物流合作:德班港已启动集装箱码头扩建项目,预计将于2026年竣工。建成后,其吞吐量将提升30%。与此同时,南非与莫桑比克贝拉港签署了铁路货运合作协议,旨在加强贝拉港至约翰内斯堡的铁路多式联运。
六、大洋洲
澳大利亚
自2026年2月起,澳大利亚将实施新规:进口食品必须清晰标注23种过敏原(例如坚果和水产品)。企业须从11月起提交合规计划,否则可能面临产品被扣留的风险。
七、航运和港口政策
航运公司费用调整概述
以下是主要航运公司(例如,地中海航运公司、马士基、赫伯罗特、达飞轮船)自 2025 年 11 月起实施的运费和附加费调整:
| 路线范围 | 费用调整类型 | 细节 |
|---|---|---|
| 远东→北欧/地中海,远东→撒哈拉以南非洲,印度洋 | FAK(各类货物)调整 |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日(MSC:远东→北欧/地中海、撒哈拉以南非洲) |
| 远东地区 → 中东、亚太地区 → 南非/毛里求斯 | 旺季附加费调整 | 马士基:中东航线每集装箱加收 300 美元附加费;已公布非洲航线的调整标准,但未披露具体金额。 |
| 远东→欧洲,远东→东西方,南美洲,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海地区 | FAK利率上调 + GRI(一般利率上调)调整 | 赫伯罗特:涵盖 20/40 英尺干货集装箱和冷藏集装箱;每集装箱 GRI 增加 1,000 美元。 |
| 亚洲 → 北欧 | FAK费率调整 | 达飞海运集团:宣布新的FAK费率,但未披露调整幅度。 |
这些调整表明运输成本总体上升,供应链风险加剧。企业应密切关注路线费率变化、合同条款和替代运输方案。













